|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 时间:2026-01-29 08:59 | 点击次数: |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威海市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常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以及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心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到履职办案全过程,做到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机制,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持续擦亮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管政法各项制度,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3件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修订精文简会、基层减负等15条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青年干警研学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十优”成果。
全面落实政治要求。认真接受市委巡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开展“转作风、强担当、提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题活动,推进精细化管理、精细化办案、精细化做事。以高质效党建引领高质效履职,“牡蛎·融保护”工作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
二、主动融入大局,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始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全力以赴服务大抓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
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6人,提起公诉3289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刑事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诉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35人,起诉恶势力犯罪22人;对于无社会危险性以及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等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20人、不起诉551人;对于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3人、追诉60人,确保宽严有度有据、罪责刑相适应。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电诈”及关联犯罪721人;与公安、法院加强履职衔接,依法稳妥办理系列涉外“电诈”专案,1起案件获评“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法介入重大责任事故案调查,提起公诉12人;在消防安全、危化品运输等领域提出检察建议98件,督促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改造,消除隐患164处,助力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对成品油安全监管问题提出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职责。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检察履职正、负向“两个清单”,获评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创新制度。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对重点案件依法提前介入,起诉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犯罪103人,追赃挽损2100余万元;对近五年全市走私等犯罪专题分析,提出治理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坚持依法平等保护,起诉非法经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等犯罪84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件,追赃挽损1300余万元;加强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对近三年的涉企案件全面排查,对重点线索深入核查,依法纠正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与就业促进”专项活动,依法监督批准421名遵守监管规定、表现良好的社矫人员外出经营,既帮助个人解决谋生难,也为企业缓解用工难。
把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作为重要任务。紧跟市委部署,创新“陆岸与海洋统筹、办案与修复并重”履职模式,出台《做强海洋检察品牌 服务全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维护海上安全,保护海洋生态,服务海洋产业发展。依法打击涉海走私、偷越国(边)境、海上责任事故等犯罪230人,稳妥办理涉船舶与海工装备以及威海刺参、荣成海带、乳山牡蛎等地理标志产品案件11件。针对非法捕捞、盗采海砂等问题,统筹推进刑事惩戒、民事追偿、公益修复,依法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60余万元,督促责任主体增殖放流580余万尾,修复耕地林地水域、清理固体废物占地154亩。结合办案,在千公里海岸线上推动建成“逍遥湖·蓝色碳汇公益基地”“天鹅湖海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基地”。办理的督促整治禁养区非法养殖案,为全省沿海地市提供治理样本,获评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依法追缴惩罚性赔偿金209万元,督促主管部门整治食品卫生不合格、无证经营等商家78家。创建的“小饭桌”大数据监督模型,助力主管部门精准监管,获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二等奖,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4人,办理劳动争议诉讼监督案件16件;与人社、工会等部门协同履职,支持务工人员起诉追回欠薪104万元。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案件252件,司法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65人,助力医院、车站、特殊学校等场所优化升级无障碍设施36处,让司法为民更实、更细、更到位。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公安机关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专门办案组办理等机制,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95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批捕34人、起诉62人,同比分别下降15%、7%。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9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封存犯罪记录86人;同步跟进教育矫治,会同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完善检察履职与专门教育衔接机制,推动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坚持以检察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落实入职查询、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制度,对近五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专题分析,会同主管部门深化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推动查处有关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信访法治化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办结各类信访申诉2986件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认真办理上级巡视移交信访案件,统筹运用领导包案、听证救助、诉讼监督等方式解决诉求。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检察院全部入驻,压实信访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责任,推动检调对接等工作向一线下沉。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信访总量、涉检信访量均列全省第二低位,同比分别下降8%、16%。
四、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法律监督,依法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挂案”以及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等问题,抗诉的“满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对全市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实现“全覆盖”,依法纠正监管不规范情形55件,对报请的171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9件。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监督,会同法院、公安、监狱落实执行审查、法医诊断等措施,推动全部清理纠正。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既判力并重,依法审查各类申请监督案件174件,对于确有不当的裁判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对于正确的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促进服判息诉160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4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着力整治虚假诉讼,依法纠正民间借贷、保险理赔领域虚假诉讼案件13件,对涉嫌犯罪的2人提起公诉。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与法院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履职衔接,监督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94件。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6件。坚持以“诉”的标准把握办案要求,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00件,行政机关履职整改99件;对1起未整改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促改”。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监督,与文旅、医保、民政等部门加强履职衔接,办理违规套取骗取消费券补贴、医保基金、养老补贴、生育津贴等案件8件,督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下单、冒名顶替等行为,追回财政资金250余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线索,全部刑事立案。
依法推进职务犯罪检察。起诉监察委移送案件43人,其中原县处级干部9人。参与教育、国企、殡葬等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助力清廉威海建设。承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5人,其中原厅级干部3人。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设立“检察侦查部”,立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犯罪5人。办理的2名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同步推动11年前的原案依法纠正,获评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
五、加强和改进履职模式,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强基赋能,不断优化履职方式,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次,提请人事任免11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办理审议意见4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8次,办理各类监督意见16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等评议案件347人次,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调研座谈等检务公开活动133人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更好促进司法公正。
高质效推动府检联动。坚持党委领导、府检联动,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安全、海洋强市等重点部署,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提升联动履职成效。与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共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规范化,协同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269人,已作出行政处罚226人,杜绝一放了之、当罚不罚。
大抓自身素能提升。聚焦高质效办案,大力弘扬实的作风、干的作风,大力倡树学的风气、研究的风气,举办全市检察业务培训、竞赛练兵22场次,实训两级办案干警1550人次,26名干警新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人才库,12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次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6项工作获全省推广。全面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在全市检察机关组建10个青年理论学习班,通过周周学、月月思、季季谈,推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8个集体、28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5名干警(团体)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打造“威检清风·四维廉动”清廉机关品牌,开展警示教育6场次,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细化办案质效研判提醒、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等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履职。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司法办案的领导和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把基层检察院建优建强,把基层检察工作做实做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同心,与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向,与平安威海、法治威海建设同行,检察理念实现新转变、法律监督实现新发展、司法公信实现新提升。我们深知,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系统不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监督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高要求,队伍素质能力还不适应,监督办案水平有待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市委十六届九次全会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威海、法治威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参与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范极端案件。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醉驾、电信网络诈骗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为改革发展营造宽严有度、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三是更好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打击各类经济金融犯罪,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强和改进生态检察工作,做强海洋检察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四是更实举措做实检察为民。加强食药、文旅、消费、就业等领域司法保护,助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加强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抓实检察信访法治化,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
五是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监检衔接以及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等机制,合力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全域精致理念,持续优化检察管理模式、监督办案方式,向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监督要战斗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六是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用站位、用实绩、用口碑、用廉洁的鲜明用人导向,开展全员素能提升行动,抓实青年干警成长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向一线倾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干字当头,忠诚履职,为全市打造高水平现代产业城市、创新型国际化海洋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奋力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中争当排头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