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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常青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5-06-30 14:25 点击次数:

626日,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常青向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王常青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办理各类生态环境资源案件609件。14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刊发推广,3次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承办了全省海洋保护公益诉讼现场会,省、市领导同志批示肯定11次。

王常青在报告中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动生态检察领域党建与业务融合,扛牢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主动服务大局,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推动生态损害恢复治理,以高质效履职推动高水平保护。突出海洋特色,坚持恢复性司法,创新修复方式,推动履职延伸,做优做强海洋检察品牌。树牢系统观念,坚持一体化、专业化履职,坚持向数字化要战斗力,积极带动社会化协作,打好生态环保“组合拳”。

王常青在报告中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体现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更高站位服务美丽威海建设,以更宽视野带动多方协同,以更实举措推动精细化办案、精细化管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成效,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