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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 时间:2025-02-14 15:15 | 点击次数: |
一个假名字、一个假身份、一家濒临破产的公司……男子小孙凭借花言巧语精心包装自己,时而佯装成体面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而伪装成多金的合伙创业单身汉。而后,多次编造经营公司、筹备婚房等借口,要求“女朋友”小美办理银行信用卡及网络平台贷款,供其使用。
案情回顾
2012年,小孙和小美在QQ漂流瓶的奇妙缘分下相识,线下匆匆一面后便断了联系。谁能想到,2014年9月,命运的红线再次将他们牵起,而这次是通过微信“附近的人”。
“我30岁,本地人,单身,在某国家机关工作。”小孙自称“小帅”,对小美展开猛烈追求。如此“包装”瞬间让小美对这位“单身好青年”心生好感。想到两年后还能重逢,小美觉得这定是上天注定的缘分,于是,二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期间,“小帅”常和小美聊在单位工作学习的事,还发办公大楼图片。可当小美想进一步了解他的工作细节时,“小帅”便以单位保密为由搪塞过去。
“我在国家机关工作,还能赖你钱?放心,我来还!”交往不到一年,“小帅”便称想和朋友一起开化妆品销售公司,让小美申请信用卡借钱给他,小美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此后,“小帅”又以单位有内部采购房,需先交定金为由,让小美继续在多个网贷平台贷款。
起初“小帅”还按时还款,后来渐渐力不从心,小美开始收到催款信息。却被小帅的几句花言巧语哄骗过去。直到有一天,小美意外发现“小帅”有两个身份证,真实名叫小孙,竟比自己大15岁!和姐姐聊天时,小美说起身份信息被用于借贷的事,姐姐觉察不对。一打听才知“小帅”工作、未婚等全是假的。其经营的化妆品公司规模极小,借的钱多用于个人消费,并且根本就没有内部采购房这一说。
得知真相后,小美果断分手。几个月后,小孙不再还款,因借贷信息是小美的,小美被催款信息和电话轰炸。她解释自己被骗,让对方找小孙,可小孙已失联。小美无奈借钱还清债务,随后毅然报警。
经查,小孙虚构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并以自己经营公司需要资金、结婚买房等为由,向被害人小美借款,要求小美办理的银行信用卡及网络贷款多达14家,所贷款项近二十万元,小美将办理的多张信用卡和网贷账号提供给小孙使用,小孙所借款项均用于个人消费。截至案发,小孙尚有7万元未归还小美。
检察官释法
网络交友需谨慎,涉及金钱莫轻信。随着网络交友平台、社交软件的普遍使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便捷,这也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此案中的小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个人身份信息、职业及家庭情况等方法,以经营公司、结婚买房需要借款为由骗取被害人小美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检察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网络交友热度攀升,诈骗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此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网上打造的“人设”,网上交友多一份戒心,凡涉及到借款、投资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进骗子“温柔”陷阱。一旦发现被骗,需保留证据,立即报警,为追回钱款争取宝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