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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滩静 鱼鸥翔集 人海和谐——山东威海检察机关推动涉海领域问题综合治理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3-31 08:49 点击次数: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检察机关持续探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海洋生态资源保护模式,有力推动涉海领域问题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开展专业化法律监督 推进涉海领域执法司法协作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将“一体化”理念贯穿涉海工作全过程,聚焦“四检合一”,组建涉海领域办案团队9个、检察官办案组11个。从威海市海洋发展局、市海事局等单位聘请6名研究员、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提升能力。

与生态环境、海洋发展、海事、海警等单位会签协作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海上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研判共商等机制,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强化“捕、诉、监、防”一体化履职,开展打击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海洋生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办理非法捕捞、非法盗采海砂、走私等涉海刑事案件91件,涉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 创新损害修复模式

据了解,威海市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共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研究基地”,聘请12名学者成立专家库,解决海洋生态修复理论研究、法律论证层面问题。以基础研究为支撑,牵头成立“海洋生态和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聘任10名海洋环境监测、海水养殖领域专家,通过委托司法鉴定、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对11起案件出具损害赔偿责任意见,解决生态修复鉴定难、费用高等问题。

积极推动诉前磋商化解,建立认调认赔、诉前磋商工作机制,将认罪认罚、公益修复与强制措施适用、轻缓量刑建议、依法不起诉等司法措施有机衔接、融合运用,引导侵害人在诉前主动通过养鱼治污、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解决主观能动性差、诉讼时间长、损害赔偿不到位等问题。

创新强制修复保障机制,建立“公益诉讼专项账户”,规范修复保证金、损害赔偿金收支管理。同步推进检法协作,对不愿采取恢复措施的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依法查封名下财产,为后续强制修复提供保障。

着眼社会化综合治理 健全公益修复保护格局

威海市检察机关整合公益诉讼“随手拍”新媒体端口、门户网站入口,升级建设12309绿色低碳公益诉讼举报中心,与12345政务热线对接协作,广泛征集涉海违法犯罪线索。

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围绕滩涂破坏、绕关走私多发、疫情地区冻品进口检疫等海上治理难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考核,增强建议“刚性”;同步落实建议公开送达、提请人大视察调研等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责任主体积极履职尽责,及时拆除清理海岸违法建筑物、近岸固体废物,关闭取缔违规养殖场,修复海岸线,让水清滩静、鱼鸥翔集、人海和谐。

同时,强化立体化普法教育,整合运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和传统媒体、新媒体“两种业态”,围绕增进人民群众现场感、场景式体验,建设大天鹅保护区公益诉讼实践基地、里口山公益诉讼教育实践基地、昆嵛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推出系列“爆款”主题普法,有力倡导“谁侵害公益谁买单”理念,凝聚“保护海洋生态、促进全民守法”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