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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02-23 09:13 点击次数:


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最高检领导第三次走进全国律协,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共话检律良性互动

2月21日,第三次检律定期会商座谈会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一行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登门问计。

把律师当朋友,尊重、信赖,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2月21日,第三次检律定期会商座谈会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一行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登门问计,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共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

“为律师阅卷提供全方位保障,目前已在全国统一推开律师互联网阅卷。”“针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驻所检察人员及时接收律师投诉和反映,促进进一步增设和优化会见场所,依法保障律师行使会见权。”……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

律师代表薛济民、肖胜方、才华、顾永忠、吕立秋、刘正、杨虎城、常铮、李叔凡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充分运用检察官与律师同堂培训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强化思想建设,共同凝练法治理念。”“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检律协作方面,最高检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律师同行给予高度好评。”“深化检律在公开听证、公益诉讼、诉讼监督、认罪认罚等领域协作机制,各自发挥专业优势,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检察官与律师具有与生俱来的相同基因,这是决定检察官与律师可以、也应该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更深层的基础。”“在行政诉讼领域,探索构建检察机关和律师互动机制和平台。”“在过去五年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每年都有专门的段落报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加强现有一系列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制度落实、政策落地。”……律师代表薛济民、肖胜方、才华、顾永忠、吕立秋、刘正、杨虎城、常铮、李叔凡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大家在交流中进一步强化了共识:检察官和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虽然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您在政法机关干了12年,律师干了7年。总体感觉,律师的执业环境有没有变化?”“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越来越好了。”“您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做委托律师的时候,阅卷吗?”“阅卷。”……座谈中,最高检领导以“一问一答”的方式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行现场调研。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好广大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张军提出要求——

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没有法治化的保障,就没有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全面依法治国需要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的律师群体深度参与。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行使权利是党和国家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一体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政治站位出发,充分重视保障好律师执业权利,携手律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满足于、停留在一般遵循、执行、落实的层面,需要律师的深度参与和协作,助力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以人民中心,践行人民至上,需要深刻认识到律师的执业权利本质上是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检察机关和人民律师共同的政治要求,需要检律双方共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化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更加重视“亲”“清”检律关系建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没有哪一项工作可以单打独斗,都需要律师群体的深度参与。要把律师当朋友,在尊重和信赖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的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共同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职业共同体的更大贡献。

应勇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和推进构建新时代有效协作、良性互动、“亲”“清”统一的检律关系。检律关系已有良好基础。新时代十年特别是过去五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携手律师群体努力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新征程接续推进检律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律关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许多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改革、检察改革需要检律双方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律师的支持。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决策部署,对构建检律关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检察官和律师职责不同,具体分工不同,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有着共同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律关系,为共同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主持会议,并就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检律协作服务高水平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

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介绍了全国律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提升检律协作实效提出建议。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片:程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