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威海市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7-12 10:37 点击次数:


2019威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9日在威海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锡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持续深化改革,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布局,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全市检察机关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再有新作为、实现新发展。

一、精准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努力把两个维护体现到检察机关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的具体实践中。

全力保障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483人,提起公诉3990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580人;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57人;起诉盗窃、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1094人;起诉走私、制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8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办理征地拆迁、海域征用、金融投资等领域各类刑事、民事案件72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保障精准脱贫,起诉套取、挪用、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犯罪6人,确保中央扶贫政策精准落地。贯彻绿水青山理念,起诉污染环境、非法开采资源、非法捕捞海产品等犯罪29人,发出检察建议55份。将心比心办理民生诉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2097件次,信访件全部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连续9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对以信访名义寻衅滋事、索要非法利益、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引导及时收集、固定证据,批准逮捕19人、起诉17人。坚持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同志约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等制度,累计化解积案12件,协调申请司法救助金49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重大节点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落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诉一体、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凝聚打击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2278人,经审查认定涉黑涉恶并提起公诉27152人。起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目前已有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人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把证据标准,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依法追捕追诉34人,不予认定黑恶犯罪83人。加强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的对下指导。王建、王皓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采用套路贷、软暴力等方式非法敛财,致使多名受害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抽调9名业务骨干组建办案专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列明补充侦查事项200余条,形成审查报告160余万字,提起公诉28人。坚持破网打伞” “打财断血协同推进,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96件,其中保护伞线索43件,对18起案件提出财产处置意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行业治理、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积极参与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三打三治三清及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5人;对3起涉企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对19名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捕不诉;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老赖,依法批捕4人。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在我市投资的福建某民营企业管理人员被网上通缉,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了解案情,本着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原则,依法监督及时解除网上通缉措施,使其主动到案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最终实现企业权益保护、项目盘活、上访隐患排除等多赢效果。

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成立查办职务犯罪专门机构或办案组,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与监察委对接,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7件,依法提前介入24件,并就证据标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已提起公诉17件。起诉的中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杜克平受贿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认真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立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4个罪名的职责,不断强化司法行为廉洁性、公正性监督。查处的曹某某民事枉法裁判案,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二、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持以改革思维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实效。

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变捕诉分离捕诉一体,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部门的办案组或检察官一办到底,全程按照庭审指控所需的证据标准来引导侦查取证,推动健全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严防冤假错案。同时,优化办案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有效解决重复审查和办案周期过长等问题,提升诉讼效率。实施捕诉一体机制以来,检察环节办案时间平均缩短13.4%

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认罪、真诚悔罪、主动认罚,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案件1530人,仅有7名被告提出上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着力推行派驻+巡回监狱检察改革。贯彻业务上级改革要求,采取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方式,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开展对监狱、看守所专项巡视检察20次,监督整改问题11项,纠正混管混押、违规留所服刑和监管活动违法39件。就财产刑履行、减刑幅度标准等与法院、监狱达成共识,办理减刑、假释、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87件,提出纠正意见3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1件,纠正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70件。顺利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特赦实施法律监督,依法审查特赦罪犯55人。

用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起诉性侵、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83人。抗诉的段某某多次猥亵精神发育迟滞幼女案,由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不捕13人、不诉15人。落实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30场次。针对网吧、KTV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发出督促加强监管的检察建议5件。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减少47%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恪守客观公正立场,改进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482人、不诉273人。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6件、撤案30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件次,纠正漏捕38人,追诉漏犯68人、漏罪7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支持抗诉14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7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稽查,对使用禁用农药、不合格肉类、非法添加剂等行为监督立案3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生效裁判监督,部署开展了以虚假诉讼为重点的民事诉讼监督试点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311件,同比增长64.6%。经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终结审查136件,并跟踪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提出、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已裁定再审11件,改判13(含往年)。其中,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6件,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法院改判1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经验做法,入选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深化审判行为和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执行、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53(含往年)

重视行政诉讼监督。强化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审判程序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已审结6件,法院改判1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温某对海洋使用权续期未获许可案申请监督,提请抗诉后,法院依法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有效维护了温某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应立案而未立案、怠于执行等案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全部采纳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突出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医疗废水非法排放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累计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民事公告72份,提起诉讼8件,督促复垦耕地、林地及治理土壤污染56亩、清除废弃物63吨,督促收缴、追缴国有资产及其他修复费用、惩罚性赔偿金1000余万元。办理的丁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监督当事人增殖放流鱼苗126万尾,并以案释法,在全社会倡导谁侵害公益谁买单的理念。

四、坚决扛牢管党治党责任,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以党的建设统领检察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政治建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教育工作十二字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党组带头集中学习研讨、到基层调研、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40余场次;检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19项,通过即查即改、持续整改,已整改16项,完善相应制度3项,推动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统一。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在全市检察队伍中成为常态。

持续推进改革强检。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案件类型整合设立七大业务部门,更好适应四大检察发展需要。落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等工作制度。两级检察机关领导同志带头办案890件,列席审委会15次,监督案件16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举办政策培训、专题研修等活动27场次。主动借助外脑,聘请16名专家学者、律师,组建检察业务咨询委员会,提升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持续推进廉洁从检。整合内部监督机制,形成集检察官惩戒、巡视巡察、内部审计为一体的检务督察体系。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就三重一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接受监督36次。认真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完善信息填报、台账管理、备案审查等机制,抓好办案环节廉政风险防控。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评查39次,防微杜渐,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职能深度调整,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度优化。面对复杂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落实请示报告、意识形态管控、检务公开等制度,就检察工作中重大事项、重要案件、重要部署等向党委请示报告34次。我们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532人次。我们始终坚持唱响检察工作主旋律,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被《人民日报》等9家中央媒体深度报道,被中央网信办全网推送,检察工作的社会认可度、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36个集体、107名个人获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理解把握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的新要求有不足;法律监督主业有弱项;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意识有欠缺;队伍素质能力有短板;廉政风险防控有隐患。这些问题,我们将不遮掩、不回避,认真研究,全力以赴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大局,用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我市冲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再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市委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年部署安排,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为平安威海建设助力护航。更加用心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打击侵犯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监督纠正涉企不当司法行为。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惩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

二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再有新担当。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构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常态化监督机制主动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多种方式高质量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

三是在增强检察内生动力上再有新提升。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当好新理念的践行者和审前程序的主导者,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举措、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四是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再有新成效。始终不渝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第二种形态,推动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因担当而光荣,履职因有为而精彩。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勇争先,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全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